人才價值是指物化在人才身上的社會一般勞動時間,亦即物化在人才身上可用于創造性勞動的人力資本。人才價值實現是指人才提供服務、付出勞動和進行創造性活動所應得到的承認和補償,包括物質獎勵和精神激勵等。人才價值的實現過程,實際是人力資本投資的回報過程,是人才作用得以發揮的過程,也是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必須關注的關鍵環節。人才價值的充分實現,需要建立社會化的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,把智力資源科學量化,法制化為股權和資本,從而使智力資源進入法人治理結構,參與企業生產經營的全過程,參與到剩余價值的分配之中,最終建立與知識經濟相適應的現代分配機制。根據體現中國人才強國戰略的有關文件精神,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的建設將加快步伐,按照黨的十六大的要求,將確立勞動、資本、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機制,從而達到吸引人才、留住人才、激勵人才多做貢獻的目的。
人事制度改革是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的一項重要工作。受計劃經濟體制下統分統配的傳統人事制度的影響,中國人事制度的很多方面還不能適應人才資源市場化配置的需要。特別是由于受傳統的身份制度、檔案制度、戶籍制度、住房制度、保險福利制度的制約,中國人才流動的風險和成本比較高。在人才配置上,仍存在著"學非所用,用非所長"、"人不得其事,事不得其人"的現象,造成了人才資源的浪費。根據體現中國人才強國戰略的有關文件精神,人事制度改革要堅持以市場為導向,進一步發揮人才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。其根本目的,就是要堅決改革一切影響人才發展的體制弊端,努力形成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相適應的制度和機制,放手讓一切勞動、知識、技術、管理和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,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。
通過規劃與分配人力資源,將具有工作激情、擁有合適技能與經驗的員工安排到對應的職位,并為人才識別和開發合適的候選人做參考依據。